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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道采砂概况

长江河道采砂历史悠久,但机械采砂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,到80年代后期逐渐形成大规模开采之势。20世纪90年代,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快速发展,建筑砂石需求量大增,砂价上涨,在可观的经济利益驱动下,各种采砂船蜂拥而至,遍及长江中下游河段,形成滥采乱挖的混乱局面,给长江中下游干流河势稳定、防洪安全、通航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带来严重影响。   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主要分布在湖北、江西、安徽、江苏等省的长江河段。据不完全统计,在禁采之前,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采砂区44个,审批的年采砂总量达5300余万t。由于非法采砂肆无忌惮,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中采砂量远大于上述数字。   滥采乱挖江砂,加剧了长江江岸坍塌,影响河势稳定,危及长江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,严重威胁长江沿江两岸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为此,2000年6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,要求长江中下游各省(直辖市)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对本省(直辖市)境内长江河道的采砂活动进行全面治理整顿,彻底取缔非法采砂活动。2001年2月,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开始全线禁采江砂。   为了理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体制,明确管理责任,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,规范和建立正常的采砂秩序,国务院于2001年10月25日颁布了《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20号),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。至此,长江河道采砂及其管理开始步入法制轨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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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开采江砂的必要性

1。维护河势稳定的需要  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在长期演变过程中,通过挟沙水流与河床的相互作用,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河床形态。大规模无序的非法采砂破坏了河床形态及河道整治工程,改变了局部河段泥沙输移的平衡,引起河势的局部变化和岸线的崩退,对局部河段的河势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。   2。防洪安全的需要   长江中下游是长江防洪治理的重点,堤防是长江中下游的古老、基本的防洪设施。由于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均是修建在第四纪冲积平原上,且堤防修筑多是逐次分阶段加培而成,堤身土质接合不良,造成堤身质量差、土质复杂,目前仍有很多堤防断面未达标。   滥采乱挖江砂必将对原本比较薄弱的堤防工程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,其对防洪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为:临近江堤开采江砂使深泓贴岸,堤身相对高度加大,岸坡变陡,极易引起堤岸崩坍,危及堤防安全;临近江堤开采江砂,使堤基透水层外露,造成汛期高水位时容易出现翻沙鼓水险情;靠近涵闸、泵站、护岸工程等水利工程附近开采江砂,严重威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。   3。保障通航安全的需要   长江是我国内河航运发达的河流,是西南、华中和华东地区之间以及出海的水上大通道,被称为黄金水道。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则是这条黄金水道的黄金段。保障其通航安全,对促进沿江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   滥采乱挖对长江通航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:挤占主航道,易发海损事故;引起河势变化,恶化航道水域和港口运行条件;采砂船打失航标,占据锚地,干扰助航设施的正常运用,影响航道正常维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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